化工廢水處理法
發布時間:2020-10-12 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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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化工廢水處理的特點,應根據實際廢水水質采用適當的預處理方法,如聚丙烯酰胺絮凝、內電解、電解、活性炭吸附、光催化氧化等工藝,以破壞廢水中的難降解有機物,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;結合生化法,如SBR法、接觸氧化法和A/O法,對化工廢水進行處理。鑒于化工廢水零排放,若采用DTRO工藝對化工廢水進行深度處理,經DTRO膜處理后的出水水質優于自來水標準,可重復利用,節約企業用水成本。DTRO濃水可根據具體水質回流至深度氧化工藝。如果有機物含量高,需要蒸發結晶,達到零排放。
國內對化學廢水處理技術的研究也傾向于采用多種方法的結合。如內電誘餌混凝-厭氧-好氧工藝處理制藥廢水,大孔吸附樹脂吸附和厭氧-好氧生物處理-聚丙烯酰胺絮凝-沉淀工藝處理有機化工廢水,絮凝-電誘餌工藝處理麻黃堿廢水,臭氧-生物活性炭工藝去除水中有機污染物,光催化氧化-內電誘餌-—sBR工藝處理高濃度化工廢水,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對于廢水的“零排放”,采用DTRO膜蒸發工藝對廢水進行濃縮蒸發,實現水資源的再利用?;U水成分復雜,水質水量變化大。隨著國家對其治療達標要求的日益嚴格,人們很難通過一種方法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。根據實際情況,采用多種組合處理技術處理化工廢水。為了優化處理系統。
聚丙烯酰胺本身基本無毒,因為大部分進入人體后短時間內排泄,很少被消化道吸收。大部分產品不刺激皮膚,只有部分水可能有殘堿,反復長時間暴露有刺激性。
該產品及其水崩解度低或無毒。本品的少量毒性來自生產過程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單體和有毒金屬。本品為神經毒劑,可損害神經系統。中毒后出現虛弱、運動障礙等癥狀。要求聚丙烯酰胺工業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為0.5%-0.05%。用于一般凈水處理時,丙烯酰胺含量在0.2%以下,用于直飲水處理時,應在0.05%以下。當殘留量控制在0.05%以下時,處理水中的含量將低于0.25微克/升,飲用水處理和食品中的殘留含量將低于0.05%。